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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1 16:30 ~ 2014-07-19 01:30
2014-07-08 23:51 ~ 2014-07-19 01:30
2014-06-27 00:04 ~ 2014-07-04 00:04
2014-06-06 16:30 ~ 2014-06-14 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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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1 17:13 ~ 2014-05-28 01:30
2014-05-21 17:11 ~ 2014-05-27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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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0 16:30 ~ 2014-03-27 01:00
2014-03-05 16:30 ~ 2014-03-13 01:00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钦州市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机关食堂餐厅厨师团队劳务外包服务向社会公开招标,诚邀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国内合法注册登记(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包括餐饮服务,具有独立履行合同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或者虽未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但具备本项目要求的服务能力并且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竞标的厨师团队(如中标,须在一个月内向工商部门办理公司或企业注册登记)。
(二)注册登记的经营地址在钦州市或者虽然经营地址不在钦州市,但在钦州市依法设立有分支机构(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确保在钦州市拥有稳定的本地服务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遵纪守法、诚信明礼,餐饮经营管理中无食品中毒、提供不合格食品、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四)凡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招标活动的准入条件。
(五)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
三、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3月11日至2014年3月14日(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拟提供的厨师团队人员从业证书复印件,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餐饮经营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或者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钦州市子材西大街238号烟草大厦621室报名。
四、项目金额
(一)本项目拦标价金额为330000元/年,投标人须密封报价,采购人不接受超过此价格的报价。此金额包括所需服务费、人工费、保险、利润、投标人应缴纳的所有税费等一切费用,除此之外,投标人不得再向采购人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本次外包服务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式进行外包,即食堂餐厅食材、餐具等由采购人自行负责另行采购,投标人只需提供厨师团队承接烹饪、就餐服务、餐厅卫生清洁等工作。
圆桌接待补助为60元/桌。
(二)投标人需于2014年3月14日16时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至我公司621室。报价文件将于2014年3月14日16时由招标人安排监督人员统一开封。
五、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一)
1、每个投标人按抽签顺序到钦州烟草机关食堂试运行1天,试运行时间另行确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其中价格分占20%,员工民主投票分占80%,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中标。
2、如出现得分相同,则以得票多者为中标人;
3、如得分相同,得票相同,则再组织第二次投票,得票多者为中标人;
试运行期间投标人的劳务费1250元/天,需由投标人提供正规合法发票。
(二)报名截止时间结束后,当整个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不得开标。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可以按有关法律规定将该项目改为其它方式进行采购,或重新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在参与投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活动,可能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
(四)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将予以废标:
1.所有投标人均为无效投标的;
2.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六、评标结果
(一)拟中标公告
采购人确认评标结果后,将依法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三个工作日。
投标人如对拟中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二)中标通知
中标公告期满后,如对中标结果无质疑或者质疑不能成立,采购人将向第一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与其签订合同(详见附件2)。采购人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
(三)合同授予标准
第一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明显不能履行合同的,或者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或者不按采购人书面通知的规定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将排位在第二位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供应商,与其正式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中标人及其派出的厨师团队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有关餐厅工作管理制度(详见附件3《食堂餐厅服务管理规定》)。
七、履约保证金
金额伍仟元(5000元),由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向招标人交纳。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间无违约行为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退还中标人。退还日期前,若中标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负。
八、投标咨询:
项目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777-3693662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钦州烟草门户网站(http://10.82.72.30/);烟草行业采购招标网(http://www.tmyc.net/);中国采购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所有与本招标文件有关的函电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钦州市公司
邮政编码:535000
通讯地址:钦州市子材西大街238号
电 话:0777-3693662
传 真:0777-3693601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钦州市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钦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2107590009000015528
九、招标投诉
采购人监察科 联系电话:0777-3693655
十、采购人地址:钦州市子材西大街238号烟草大厦 邮编:535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钦州市公司
2014年3月11日
如有意向参加投标,请与我公司联系免费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
一、项目名称:厨师团队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钦州市公司
三、项目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2014年3月11日至2014年3月 14日在中国采购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烟草行业采购招标网(www.tmyc.net)、钦州烟草门户网站(http://218.21.78.155:8001)
四、定标日期:2014年4月21日
五、中标公告日期:2014年4月21日起至2014年4月29日止
六、中标结果:中标人:朱忠谦厨师团队;中标金额:叁拾贰万捌仟捌佰捌拾捌元整(¥328888元)
七、如有关人员对以上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函告我公司,逾期将不再受理。
质疑和投诉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钦州市公司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