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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6 10:00 ~ 2016-12-1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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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6 08:00 ~ 2016-09-05 09:00
2016-07-28 08:00 ~ 2016-08-17 09:00
卷烟标准烟柜、灯箱采购更改中标人的公示
一、项目名称:卷烟标准烟柜、灯箱采购
二、项目编号:HZJT2013货字10号
三、更改中标人原因及更改后的中标人:
该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并于2013年9月18日发布中标公示,中标人为广州东翰智臣广告有限公司。现因该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广州东翰智臣广告有限公司因故无法履行该合同,放弃中标权。按该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经招标人确认批准第二中标候选人广州乐米广告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人,投标报价金额:人民币玖拾陆万贰仟零玖拾肆元整(¥962094元), 交货期:26日历日。
四、公示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烟网》、《烟草在线》、《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发布。
五、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贺州市公司投诉。
2、质疑联系事项: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贺州市公司 联系人:刘艳 电话:0774-513275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悠 电话:0774-5129199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招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贺州市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10月23日